教育部明确:职业本科与普通本科学位证书具有同样效力!国家完善学士学位制度!
责任编辑:深圳博泰教育 2021-12-10 18:08:16
近年来
关于职业教育的利好政策密集出台
职业教育迎来发展的“春天”
近日
又一份职教领域的重磅文件发布!
明确职业本科与普通本科学位证书
具有同样效力!
这样的好消息快和教育君一起看看吧!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意见》。
就业、考研、考公
职业本科与普通本科具有同样效力
《意见》坚持职业本科与普通本科为两种类型、不同特色、同等质量,并将职业本科纳入了现有学士学位工作体系,按学科门类授予学士学位,学士学位证书格式一致。
但在学士学位授权、学位授予标准等方面,强化职业教育育人特点,突出职业能力和素养。
《意见》明确了职业本科学士学位授权、授予等的政策依据及工作范围,对职业本科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审批权限和申请基本条件及授予方式、基本程序、授予标准、授予类型、学士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提出了要求。
☞ 在执行方面,普通本科和职业本科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学士学位授权和授予管理办法》进行学士学位授权、授予、管理和质量监督;
☞在证书效用方面,两者价值等同,在就业、考研、考公等方面具有同样的效力。
并非所有职业学校都可以开办职业本科
《意见》明确指出,申报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的学校须为教育部批准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具有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可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同时,《意见》还提到——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暂不开展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联合学士学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
来源:教育部官网、新华社
编辑:赖素麒